肇庆收数公司:朋友借钱没留借条打官司败诉

讨债员2022-12-18125

日前,庞某向横琴法院投诉其朋友朱某不还钱。 在庞先生看来,2014年,朋友朱先生因有资金周转的必要,提出了武汉要账公司8万元的贷款。 我说过会尽量偿还的。 庞某从朋友的情意中答应贷款,并以银行转账的绝技向朱某支付8万元,单方面约定还款期限为2个月,但庞某没有与朱某签订贷款协议,也不要求开具发票,只保全了转账凭证。 到目前为止,朱某还未还贷,庞某再也无法与朱某发生关系。

横琴法院经过审理,认为庞某应当依法举证证明单方之间建立了民间假贷款联系。 庞氏和朱氏没有签订一切书籍和文件的条约,朱氏也没有给庞氏开具不合格和收据。 庞先生只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和业务流水,不能认为对这一业务动作的单方可靠享受是深圳要账公司明显的,缺乏其他广东要账公司旨在消灭单向运营商的经济交流的粗略性。 那是因为,对于这一看法,庞氏与民间借贷公法的关联还不足以确立举证,依法采纳了庞氏的诉讼请求。 进行信息屏蔽后,当事人未提出上诉,信息屏蔽无效。

关于这个案例,横琴法院法官指导市民,即使亲友是旧友,为了防备公法的危险,也要签订条约,或者让对方不合格。 在对方亲笔签名后,做出了能承受负担的沉稳承诺,同时也是追偿债务的公法上的痛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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